四川部署安排汛前地灾防治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开局起步的重要之年,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任务繁重艰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至关重要。2月24日,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抓早谋先、未雨绸缪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受频发地震、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我省地质灾害成灾风险高、防范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加之今年是全面实施泸定、芦山、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键之年、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全面推进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开启之年,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防范胜于救灾”意识,抓实抓细地灾防治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灾责任。要将地灾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台账、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要科学研判形势,全面掌握风险隐患状况和工作短板弱项,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加快补短强弱。要逐级铆紧防灾责任链条,把防灾责任、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一线操作层面。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防范区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抢抓汛前草枯叶落雪融、隐患易于排查发现的有利时机,对有人居住及活动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突出地震灾区、重点乡镇、重点流域等重点地区,聚焦靠山临崖、泥石流沟口等易发灾地段和在建工程、交通及能源管网沿线等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完善预案,及时落实监测、避让、治理等措施,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共商共享共防。要及时组织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地震等部门开展汛前防灾联合会商,认真分析研判防灾形势,健全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整体提升联防联控能力。要立足极端条件和最新、最不利情况,完善和优化各级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要求,要全面核查预警网络,确保监测预警高效开展。要对监测预警网络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调整履职能力偏弱的监测员,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和监测设备维护。要细化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岗位职责,完善预警信息指令和响应措施,形成规范化操作流程。要逐点优化预警阈值,完善“喊醒”“叫应”机制,强化落实老弱群体AB角避险帮扶、长短结合避险转移措施,增强预警和响应联动能力。
《通知》要求,要全覆盖宣传培训演练,提升主动防灾避险能力。要持续推进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将地灾科普宣传覆盖到“最后一米”。要用好典型案例、宣传教育片及挂图,采用专家现场讲、“村村通”常常播和“坝坝会”“露天电影”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等进行培训。要加强“三断”、夜间等特殊情境下的实战化避险演练,确保汛前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至少开展1次演练。
《通知》要求,要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汛前竣工使用。要加快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统筹抓好地灾防治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要全力推进泸定、芦山、马尔康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地灾防治项目实施。要对已建地灾治理工程进行评估,抓紧清淤维护、修复加固,确保尽早发挥防灾功效。
《通知》要求,要充实防灾力量装备,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典型案例复盘分析和经验总结,固化防灾制度机制。要加强抢险物资装备配备,抓紧修缮维护避险安置场所。要落实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加强地震灾区、高山峡谷区等重点地区驻守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