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建好用好全国地勘行业监管服务平台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监管的作用,以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

就如何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通知》明确,一要充分发挥监管在财政资金项目安排中的作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地质勘查单位诚信记录作为财政出资项目安排的重要因素。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财政出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等工作中,要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地质勘查单位的信用信息,对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应予以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应予以禁入。

二要充分发挥监管在荣誉奖励工作中的作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评选、推荐先进单位等单位荣誉时,要对参与评选的地质勘查单位严格把关,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应予以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予以禁入。在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提名,自然资源科技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等奖项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监管服务平台作用,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三要不断完善信用评价监督体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畅通地质勘查项目业主评价和社会评价渠道,准确、全面记录主体信用行为,及时归集共享信用信息,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存在假工程、假报告、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的,要及时按规定将其列入异常名录。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或者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未整改的,要按规定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据悉,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2021年建立运行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目前已成为展示地勘行业风采、反映行业动态、面向社会服务的重要窗口,成为地勘行业监督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在有效服务市场主体、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