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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队效能监察的标准及内容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8月22日 文章点击数:2844 【打印】

    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局、队(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及其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奖惩、管理的一项活动。对加强我队的各项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我队效能监察的标准有六项:1.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队(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3.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本队(总公司)和本单位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4.效能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在规定工期内、按规程规范完成规定的产品(成果)数量,达到的质量技术要求,以及成本、盈亏、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5.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等。6.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我队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有7项:1.对本单位(经营单位)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行使职权,能否尽职尽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2.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规、上级及队(总公司)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坚持优质低耗,有效使用人力、物力、财力。3.对技术质量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按相关专业技术质量规程规范、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及队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做到质量上精益求精,成果(产品)达合格以上,并经得起实践检验。4.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的情况,是否执行上级和队(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是否做到有效的经营风险管控;经营思路和服务作风是否端正;经营目标是否实现。5.对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法规,是否遵守队(总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是否违反相关的程序,是否保证采购质量、控制成本。同时,对设备耗材的采购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督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法律,是否遵守队(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在采购、运输、质检、保管、服务、承包、签定及履行合同等经营活动中,是否认真把关。6.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照国家财政法规、财经纪律和队(总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是否认真执行各项成本和费用标准。7.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出租出售工作进行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规定审批项目和合理选择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工期要求,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是否认真进行合同管理和造价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定额标准审定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是否预见和认真协调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是否认真进行竣工验收或审计;是否对房地产的出租出售进行招标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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