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关爱 “留守学生(儿童)”行动受到各级政府表彰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8月30日 文章点击数:974 【打印】
近年来,我队在自我发展的同时,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号召,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关心和关爱留守学生(儿童),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承担了社会责任。
近日,我队被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评选表彰为“2007-2012年达州市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先进集体”;队长向昆明同志被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评选表彰为 “2007-2012年度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队为单位贫困家庭以及达州留守学生排忧解难,尤其是在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行动、建设留守学生关爱阵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队先后向达州市开江县灵岩小学捐款,向贵州省威宁县金钟镇疙瘩营村小学捐款、捐物等等。我队全体干部职工都在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关爱留守学生的活动当中。2011年2月,我队团委被共青团达州市委评为“2010年度共青团关爱留守学生工作二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认真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一如既往的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公益事业,更加主动积极的为留守学生健康成长服好务。
近日,我队被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评选表彰为“2007-2012年达州市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先进集体”;队长向昆明同志被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评选表彰为 “2007-2012年度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关爱行动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队为单位贫困家庭以及达州留守学生排忧解难,尤其是在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行动、建设留守学生关爱阵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队先后向达州市开江县灵岩小学捐款,向贵州省威宁县金钟镇疙瘩营村小学捐款、捐物等等。我队全体干部职工都在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关爱留守学生的活动当中。2011年2月,我队团委被共青团达州市委评为“2010年度共青团关爱留守学生工作二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认真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一如既往的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公益事业,更加主动积极的为留守学生健康成长服好务。